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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调解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

2026-03-11 14:23:12

交通事故调解书,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,且不违背法律法规,便是有效的,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四条,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,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,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交通事故调解书具有怎样法律效力

交通事故调解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,达成调解协议后,赔偿义务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的义务,伤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直接起诉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4条,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,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,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交通事故调解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

交通事故逃逸,造成轻微伤的尚未构成犯罪,不会追究刑事责任。处罚为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9条第1款第3项、第2款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:(三)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。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、第四项情形之一的,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;有第一项、第三项、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,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
医疗损害调解书的效力怎样认定

医疗损害调解书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,属无名合同,在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生效。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,其所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能否实现,主要依靠道义力量。但是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,或者以对方违反调解协议为由提起民事诉讼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,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,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;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四十八条,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,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,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。调解时,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,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。

经调解,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,制作调解书,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;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,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。

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怎样的效力

根据国务院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第22条规定: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,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,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;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,应当作出维持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。”由此可见,当事人对公安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,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。公安部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35条规定,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。也就是说,当事人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仍然不服的,不能再提起诉讼。